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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后悔了,房子是有可能要回来的。离婚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只有在另一方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有可能要回来。 离婚后,财产
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
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或未经公证的赠与是可以撤销的,赠与的财产能要回。财产权利未转移是指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产权变更。对已经发生财产转移或公证的赠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
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一、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
如果住房是老人买卖方式过户给孙子,不能申请要回住房,老人可以主张要求孙子支付购房款,如果住房是赠与方式过户,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的,老人可以申请收回赠与过户的住房,《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
如果当初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予孩子并且已经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孩子就有权处分房产。为什么说孩子是不良行为?具体是什么?如果是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履行之前赠予时规定的义务是可以起诉主张撤销赠予的,
1、户口迁移是一个行政管理关系,你无法直接要求其强制迁出; 2、如果在买房子是有约定,保证无户口在该房屋名下,并且约定拒绝迁出的违约责任,那可以以出售人违约为由,要求其承担行政责任; 3、还有一个补救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作为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有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