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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
强制要求孕妇加班的规定 (1)女职工在孕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
劳动者能够和用人单位商量,原来四个人的工作现在变成三个人的工作并不是肯定需要增加薪水,作为用人单位可能会评估,之前四个人做这个工作时,工作内容不饱和,是公司管理问题,现在调整为三个人完成。劳动者如果想
这个是工作量加重属于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接受的!!。
怀孕期间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
工作单位换了的,应当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劳动者从上一个用人单位离职时,原来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将社会保险转移到新单位,新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将
高空作业证复审日期过了,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合格后,办理复审手续。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