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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母亲有一套公产房,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了。2003年,父亲也去世了,房子就一直由继母居住。继母无儿无女,2012年,继母也去世了,房子就由继母的侄子接手。想知道,继母的侄子是否有权接手这套房子?
你姑父的哥哥没有权利争夺这套房子。 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
父子之间签订赠与协议可以不公证,是有效的。但赠与行为在交付赠与财产也就是办理过户之前你父亲是有权反悔的,即使是办了公证也是如此,所以,在没过户给你的情况下,你父亲仍可以卖掉这套房子。最保险的做法是去办
父亲没有权利卖房。因为是共同共有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房子是儿子盖得,那么房子是儿子所有,与父亲没有关系。
一般来说,就算父亲不直接抚养子女,其对子女仍然享有探望权,除非人民法院认为其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这里所说的子女,就包含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仅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还有
意外生了孩子,孩子的亲生父亲也享有亲子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对方能够证明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当然能够享受父亲这个身份带来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1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即使生下这个孩子的时候,双方尚未结婚,
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拍卖。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