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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
票据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票据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票据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在主
使用假票据诈骗涉嫌票据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
以下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二)明知是作废的票而使用的行为。 (三)冒用他人的票的行为。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 (五
一、票据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不法所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
票据诈骗行为,是指以票据为载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变造,或者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等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它们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伪造、变造票据凭证。伪造票据凭证,是指通过仿造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诈骗罪是自然人犯罪,单位不构成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同时根据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亦不构成犯罪主体,即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诈骗罪须由自然人有意行使诈骗行为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如果债务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他人公私财物的,属于借贷式诈骗,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涉嫌诈骗罪。但其实个人借贷一般都属于民事诉讼领域,由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债务人,而不涉及刑事。但是如果债权人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