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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故责任由交警给出责任认定书,但是可以参考以下法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
通过人行横道斑马线过马路不违反交通规则。
谈道德谈文明谈礼貌当然很好,但同时也要谈「制度」和「可操作性」。 首先,从法律的层面具体规定到底怎么叫「避让行人」,制定相应的可执行可量化的交通规则。 其次,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安装相应的基础设施,比如
机动车和行人相撞一般的判罚依据是以强势方无过错来判定的,不过要考虑车主的能量问题,比如那个李刚可能就不怕。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道路红线包括人行道。道路红线是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道路红线一般是指道路用地的边界线,有时也是建筑红线,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不可以在道路红线内建筑,更不能超出道路红线,但允许在道路红线之后建筑。道路红线具体点说包括了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会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未礼
斑马线上撞人,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归责方式为无过错归责原则,一般会让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减轻、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2、行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