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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
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
一、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三、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需要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
随从军队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 (一追随、军队前未就业、经批准追随、军队随队后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二)追随、军队前已就业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批准追随、军队后未就业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7个部委和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7号)文件,其中对做好复员干部参加当地养
在养老保险政策中,参保人必须缴满15年方可在退休后享用,且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但由于每个人的寿命预期是不确定的,所以国家对养老保险做了调整,养老保险是可以被继承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个人死亡的,
无业人员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购买养老保险。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事人可以去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书后,应当为
养老保险三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式劳动合同,就应该为劳动者投保。三险并不是完全由单位缴纳,而是由劳动者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