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民法典生效后,对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配偶的情况,就有了新的处理方式。民法典一方面默认该婚姻有效,但另一方面把“主动权”交给了被隐瞒的配偶。配偶选择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伴侣病情一年内认可这段婚姻关系,则婚姻关系有效;如果不认可,配偶也可选择
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不包括患重大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 2、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3、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4、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无效婚姻的疾病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是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
《民法典》没有规定可以因为疾病判定婚姻无效,可以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只有三种:重婚、有近亲关系以及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在知道后的一年内可以要求撤销婚姻。
1、属于无效婚姻的疾病是:不宜生育的医学性遗传性疾病;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疾病。例如,艾滋病、梅毒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不宜结婚的精神疾病等。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
只要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就一定是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即此种婚姻无效情况有三个前提: (1)一定是婚前患有的; (2)患有的是医学上认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有以下种形式: 1、重婚,主要是针对在有配偶者的情况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的名义进行同居共同生活的违法行为; 2、具有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是针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
在过去的法律里有规定: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或者是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自然人禁止结婚,但该法律已经失效。如今具有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将该条规定删除,因此,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患有何种疾病会不能结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