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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当交纳相应物业费。 小区的物业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以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物业,都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新房没住物业收费新规定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新房。然而,新房入住后,业主们往往会面临一个问题:
无住人物业费可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房屋尚未交付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建设单位全额收取;房屋已经交付业主未实际居住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业主全额收取,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协商一致的可按规定标准
购买的房屋业主入不入住,是业主的自由和权利。问题是这时业主会“理所当然”地以为,既然不住,用不着缴纳物业的服务费。与之相反,小区的物业公司却认为,即使是没入住也应该按有关规定来缴纳物业服务费。那么没入
只要办理的入住手续,都须缴纳物业费用。
收费是合理的。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
没住人的房子,物业费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的内容进行计算。法律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业主必须按照物业合同的内容交纳物业费,即使房子
不住房子的,也不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业主大会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后,业主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
物业收装修管理费不合法。装修费应当由业主自行解决,或者在物业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约定的物业不能向业主额外加收。如果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的,这样可以提醒业主按规定装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