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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中国人,所以外商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作为一个自然人企业,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风险负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个独企根本不是企业法人,更谈不上公司法人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由出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是指需要由个人独资企业的现有资产和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2、可以依法从事民
一、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二、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企业收益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于此同时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所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的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收益和债务都是由投资人无限承担。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了分支机构的,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应该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2、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来讲讲拟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东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即股东能做财务负责人。 生活中,因为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都为领导班子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允许做财务负责人的。 严格来讲财务人员要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