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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只要构成了该法规定的犯罪条件,就是犯罪。触犯《刑法》的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凡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刑法》规定: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介绍卖淫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审判实践中,均参照1992年12月11日由最高人民
介绍卖淫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
介绍卖淫罪,是指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所谓“介绍”是指为卖淫人员和嫖客寻找对象,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客观上,介绍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强迫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使用胁迫、虐待、暴力等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本罪的量刑有: 1、行为人犯本罪,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 2、行为人犯本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
根据我国刑法对容留卖淫罪的规定,主要分为两个量刑幅度,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应当注意,容留卖淫行为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同规定。两者存在根本性差异,容留卖淫罪是触犯刑法的严重犯罪行为,容留卖淫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