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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需要办税务登记证,但是要到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注销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登记机关即分公司住所地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
办理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把信息传递到税务局,如果不按时报到,超期会有处罚的。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
1、一种是个体工商户,多数地区对于个体户是没有特别要求的,你可以直接注销营业执照,但可能会有个别地区需要税务注销证明,这就只能缴纳罚款办理税务登记证然后注销了。 2、如果是公司,则需要的手续很繁琐,需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
税务登记证一般都由财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需要带着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例如:护照、军官证或回乡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