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公司清算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
实务中,常会出现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笔债务的情形,在债务人不能一次性清偿所有债时,先偿还哪一笔、后偿还哪一笔,可能会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造成实质影响,那么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债务应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公司债务清偿: (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债务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清算费用; 2、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企业所欠税款; 3、企业其他债务。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
公司破产时,其破产财产首先应当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进行清偿。此时,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应当先偿还破产费用,如果财产无法偿还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则按照破产费用之间的比例,或者共益债务之间的比例进行偿还。 在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