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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假设某军人18岁入伍当兵,退役后获得13万元安置费,婚姻关系存存续了5年。那么其中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应当是13万5年(70年-18年)1.25万元。剩
退伍军人家庭并不是军属了。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需要强调的就是,对于退役军人而言,不管是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复员、转业的;一旦离开部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进行特别约定的,无论结婚离婚,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婚前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和其他合法途径得到的收益等。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花费的,所得数额为夫妻共有财产,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对此有专门的限定: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
军人的退伍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就退伍获得退伍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退伍获得退伍费的,则有部分退伍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伍费中的一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具体分割的时候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的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要进行分割的部分。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平均分
申请公租房,退伍军人不一定优先。只有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夫妻双方协商约定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分配,按照协议的约定为个人财产; 2、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