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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2、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
债务人不接受债权转让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 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
公司债权债务的承受方式是: 1、合同承受,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享受债的概括承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2、企业合并,两个或
债权转让后,债权由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享有,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还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当对债权的缺陷负责。 债权转让是指债务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转让和合同将其债权转让给
1、一般来说,由继承人以自己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其选择继承遗产就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超过遗产价值范围的债务,其可以无需偿还,但是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
短期债务太多是可以通知和解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最低还款,或者是分期还款,也可以延期还款;如果协商不好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分公司应该如何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应怎么承担债权债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债权债务划转即为债权债务转让。债权债务行为的效力只要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 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债权转让合同主体为出让人和受让人白无疑问,从法律规定来看:债权转让为处分行为,要求出让人应有的完全民事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