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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幸合同是民事合同中的一种,它属于双务合同的范畴,即缔约双方负有相互给付的义务。 当然,与一般双务合同相比,这种相互给付有其特殊性:双方的给付并不一定是等价物,是否给付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当事各方可能获得巨额利益也可能一无所获,但这并不影响
民事合同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表达。射幸合同是民事合同中的一种,它属于双务合同的范畴,即缔约双方负有相互给付的义务。 当然,与一般双务合同相比,这种相互给付有其特殊性:双方的给付并不一定是等价物,是否给付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当
民事合同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表达。射幸合同是民事合同中的一种,它属于双务合同的范畴,即缔约双方负有相互给付的义务。 当然,与一般双务合同相比,这种相互给付有其特殊性:双方的给付并不一定是等价物,是否给付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当
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
射幸合同以不确定性事项为合同标的,为人们所常说的撞大运。与人们平常生活中订立合同以确定性事件为标的的原则不同。因而常容易激发人们的投机心理,带来道德风险,所以人们一般视射幸合同为不正当的。但在法律史上
(一)射幸合同利益的实现具有或然性 射幸合同涉及的交易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际存在,所存在的只是获得该标的物的或然性,即取得该标的物的希望。罗马法学家把与射幸合同有关的买卖活动正确地称为“希望”(e
民事合同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表达。射幸合同是民事合同中的一种,它属于双务合同的范畴,即缔约双方负有相互给付的义务。 当然,与一般双务合同相比,这种相互给付有其特殊性:双方的给付并不一定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和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
以假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属于合同纠纷,具体来说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以虚假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纠纷是指,与合
合同违约不属于合同终止。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依然存在,没有消灭。而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导致合同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