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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制拆迁怎么办呢? 首先,遇到暴力拆迁等突发状况,不能以暴制暴,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其次,如果是对方是非法强拆,要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处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
对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拆迁属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要依法拆迁的,涉及到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政府应该依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裁决,不服的还可诉讼。对方不可以强行拆除,拆迁单位必须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不签合同,不交,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
1、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 如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不仅对补偿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约定,而且对协议的标的物即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作了明确、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标的物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找拆迁公司谈判。被拆迁人与拆迁公司可以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也就是需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处理拆迁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形式赔偿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