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房子赠予儿子后想要回来: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要求受赠人返还房屋,但必须是在房屋所有权属还没有发生转移之前。但如果是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也可以行使撤销权。
赠与他人房产经过公证,他人死亡后是不能要回的,他的子女可以继承房产。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赠给他人,并且已经对该房屋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赠与合同有效。
可以撤销。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这是法定撤销权。你大舅对你外婆有赡养的义务,而不履行,所以外婆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目前公证行业一般不对无房产证的房产办理赠与、买卖公证。可以办理的是继承和遗嘱公证。根据你这个情况,房子应该是老太爷和老太太的共同财产。老太太只能处理其中一半左右的份额,另外一半包括老太太及所有子女都有
凡涉及房屋赠与,进行完不动产变更之后,便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父母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同样如此。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
如果当初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予孩子并且已经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孩子就有权处分房产。为什么说孩子是不良行为?具体是什么?如果是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履行之前赠予时规定的义务是可以起诉主张撤销赠予的,
赠予(与)房产有权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
东西赠与给别人之后,就属于已经交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有另外的情形。如果双方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同时约定附有义务的,这时候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享有拒绝履行的权益,哪怕标的物已经交付。作为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有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