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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归属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这类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首先,死者的子女可依法享有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无论这些子女的户籍是否属于本村之内;其次,对于那些已经从农村迁入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子女而言,他们的父母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遗产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以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能继承。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现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农村户口,如果老人去世,孩子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获得。法律规定,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并办理房地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房地产一体化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和国家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