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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因为实习生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社保。
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因为实习生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社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件》规定,学生不
实习生可以不交社保。在实习期间,用人单位无须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理由很简单,在校实习生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在实习期间,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一种民事上的雇佣关系。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而在校大学生并非劳动法
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因为实习生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社保。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因为在校生与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生不算是劳动者,因此实习单位不用为实习生办理社会保险。
如是学校指派实习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1.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短期实习,没有调动档案,那么属于合同关系,非劳动关系,有所区别,适用的法律不同。前者适用合同法,后者适用劳动合同法。2.属于合同关系,依法成
交社保就不是应届毕业生了。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那么就算是落实了工作单位,档案和组织关系等也都会移交到公司或当地人才市场保管,那么就不属于应届生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学生。简单地说,学
社保减员不是实时生效。社保减员要在每月的,月初到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而且一般生效时间是在下个月。需要以下资料: 1、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 3、
单位不给减员又不给交社保,可以问清楚单位为什么不办理减员,这问题必须解决的,如果是单位违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