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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可以通过“执转破”制度来申请破产。“执转破”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执行公司的钱在强制执行中已被冻结的,如果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的申请后,执行法院应该中止执行,由执行申请人向受理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同时,该被冻结的资金属于破产公司的破产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对于破产债权,也需要根据《企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
“执转破”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
究竟是否申请破产,需要看是否符合破产条件 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一一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要求: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
破产法中的执行程序是区别与一般的执行程序的,两者的区别很多,这些一般的法学教材中都会罗列,其中有一条就是:破产程序的进行,一般执行程序就会中止。这样的做法当然是为了保护更多债权人的利益,因为一般的执行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公司破产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裁定后,公司才能进入破产程序。如果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司本身是不能进入破产程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破产程序的流程如下:首先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本身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申请
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的,法院应当中止执行,对于被执行的财产应当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然后债权人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然后公司进行清算后所得的财产,应当用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务清偿的顺序规定如下:(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