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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条件为: 1、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
买卖野生保护动物构成犯罪,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
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包含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