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医疗事故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是什么

2022-04-12 650
普法内容
医疗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都是由于主观过失导致实害结果的发生,但是二者仍是有区别的,区别如下:1、首先主体是有区别的,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参与医疗工作的所有医务人员,但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是普通主体;2、医疗事故罪是发生在诊断、医疗中,对象是就诊的患者,但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对象是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

    虽然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都与疾病的诊疗活动有关,但二者的区别是显著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主体不同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没有取得医生从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则是合法执业的医护人员。 2、行为不同 非法行医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4-06-27 15
  • 有关医疗事故的罪名范围是什么?
    有关医疗事故的罪名范围是什么?

    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020-06-18 273
  • 偷越国(边)境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
    偷越国(边)境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2020-07-25 171
专业问答更多>>
  • 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

    2022-05-04 15,340
  • 非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如何认定犯罪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

    2022-04-16 15,340
  • 注意区别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是什么

    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

    2022-06-17 15,340
  • 认定医疗事故罪需要注意什么,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有什么区别

    1、应当正确划清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

    2022-03-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什么区别 01:13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有: 1、两者的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备医生职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已经取得了医生职业资格的医务工作人员; 2、两者的主观方面不同,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人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而非法行医罪,

    606 15,340
  • 医疗事故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01:07
    医疗事故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医疗事故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所不同。医疗事故赔偿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文件规定,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两

    665 15,340
  •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01:19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以及医务工作的管理秩序。医疗事故罪的客观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条中的两个“严重”:一、医务人员必须是严重不负责任,而一般意义上

    71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