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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规定有: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公司的独立机构,需要独立地行使属于它的职权,因而公司法对董事会规定了如下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
忠实义务-信托义务,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应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准则,不得以损害公司利益为代价而追究自己或者他人利益。勤勉义务-注意义务、善管义务,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根据《公司法》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以下的规定:公司的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的会议,并且可以对董事会的有关决议事项提出一定的质疑或者建议;当监事会、或者对于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存在异常情况时,可以开展相关的调查;必要的时候,也可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
母公司和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总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一般来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但是二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