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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则是失业,你既然已经就业,因为没有交社保,社保局并不知道或者不在意你已经就业,失业失业金还会继续发放。这种情况,你应该自己向社保局说明,放弃继续领取失业金,这样虽然少领了点失业金,但对个人的诚信建设很有意义。还有就是社保局
当事人的失业金领完之后,其社保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续交,但可以缴纳费用的险种仅包括了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法律意见】 工作了十一年,失业保险金如果也交纳十一年,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可以领2年的失业金。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并非如此。《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费的要求包括①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一年以上②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③注册失业,有就业要求。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没领完就找到工作了,是无法再领取失业金的。毕竟失业金针对的是失业人员,用户重新就业了之后,自然就不属于失业人员。不过需要注意一点,如果重新就业又失业,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是需要重新计算的,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