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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时,如果发生管理权争议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
行政管辖权的冲突是行政领域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对于行政管辖权的冲突,我们现有的规定通常是:先由行政管辖权冲突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在此,将简述行政管辖权争议解决的程序。 1.申请或提交。申请是指行政相对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时,如果发生管理权争议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因共同管辖发生争议的,有关法院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