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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销户)登记手续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
西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时实际房租的70%。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工作调往外地、出国定居或户口迁出本辖区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有: 1、申请人需要建造、翻建、大修或者购买自有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2、申请人是离休或者退休人员,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3、申请人经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与所在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