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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未办理登记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未办理登记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2021-03-26 116
普法内容
如果无法确定出让人是否为有权处分,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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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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