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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费交付凭证; (2)索赔申请书; (3)第三者或其代理人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的相关材料; (4)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
交通伤理赔需要的证明材料有: 1、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2、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证据。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材料都需要哪些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交强险的保险单;(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
1)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保险单、损失清单及其所列物品的原始发票或其复印件(加盖财务章)、修理预(决)算书、重置或修理受损财产的原始发票或其复印件、施救费用发票(加盖财务章)。 2)有关账册:当受损
(一)医疗支付申请资料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人身事故保险支付申请书》,以下证明书为基础。资料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证明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书3、与确认保险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费交付凭证; (2)索赔申请书; (3)第三者或其代理人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的相关材料; (4)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低保二次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参加社保的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主要是患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即可。 2、参加社保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
改名一般需要递交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通常会让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到
写明当事人自己的个人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当时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内容。然后签字,署上日期即可。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