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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定年龄的前提下,他们之间发生的任何形式的性关系都不应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 若女方处于非自愿状态或其年龄未满十四周岁,那就有可能构成了对强奸罪名的不当触犯。 如果这种行为属于嫖娼、卖淫之类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制度的活动,那么当
一个男人和已婚女人在一起,有可能是违法行为,甚至涉嫌重婚罪,要负刑事责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
女朋友跟你发生性关系是什么情况是你强迫他的,如果是这个情况,那当然还可以告你,然后可以以强奸罪立案。至于是不是女朋友,这个东西还需要认定。
您的逻辑其实就是按照正常的经验法则。但是,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按照正常的逻辑,一般情况下,撞伤了马上应该会发生损害后果。为什么一个月后才发生损害后果,这应该是个医学问题,况且中间还间隔的一个月,其他方面的
今天我特别纠结,我觉得对不起女朋友,也害怕一面之缘的90后怀孕。我该怎么办啊请大家帮我支招。事情是这样的。我和现在的女朋友谈了半年了,但是也没有去见过家长,也没有发生过关系。家人感觉我们关系还没有稳定
明知其有精神病史故意挑唆其犯病,要看后果为何:没有造成危险或严重后果,仅仅属于道德恶劣如果造成伤害或者人身、财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追究挑唆者的侵权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引起
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是否犯法要看未成年人是否自愿以及未成年人的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强迫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如果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自愿发生关系的,则不构成强奸罪;如
警察备案后一定会查。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处理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2、提供劳务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