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股权质押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是: 1、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 2、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
股权质押是有担保期限的,股权质押登记时间一般与主合同登记时间相同,也可以不同,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质权经过登记才能设立。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
股权不能再次质押,只能质押一次。股票质押手续是申请人携带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质权合同等资料进行质权的设立登记。股权质押期间若是没有质权人的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股权。
股权质押的意思是股东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股东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股权为质押财产。
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区分股权质押与股票质押有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质押在定义是一般指的是把股票持有人所持的股票或者股权当作抵押品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是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所提供的一种抵押品担保;按照目前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内容的相关规定,如果质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交易所办理登记,没有登记质押不成立,债权人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享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具体
用股权办理质押贷款的,贷款人在审查借款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与借款人签订书面贷款合同,或者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以股权提供担保。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借款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借款人出具股权质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