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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是公安机关曾经登记或使用过的姓名。如果经核查:原始档案里面的名字和现在户口姓名同音不同字,可由社保局出具相关档案资料证明,证明其实际使用,派出所可以受理,并按照审核程序予以在户口本增加曾用名。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5、等审批下来改户口要交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5、等审批下来改户口交纳
可向公安机关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对公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信息的申请,应当进行调查
1、只要证件齐全,大一新生可以在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2、《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
1.根据公安机关申请户口簿添加曾用名管理规定,户口本添加曾用名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
公民要求在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资料中增加曾用名的,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等级并正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民警调查核实后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核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
户口本加曾用名最简单的方法:本人提出申请,凭相关有效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档案记载,就读学校原始学籍档案记载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才予以上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
户口本改名字麻烦不麻烦。按照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所以按照规定需要申请
在东莞有房子不可直接入户口。现在在东莞这边买房子是不可以直接去办理落户的,还需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才可以办理入户。第一个条件是必须要在东莞这边缴纳五年以上的社保,而且在东莞这边持有居住证的时间,也要超过五年以上。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的话,那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