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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同时,必须支付被裁减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进行裁员要满足的条件: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第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第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
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
《劳动合同法》不仅对裁员的条件有明确规定,对裁员的程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裁员并非是企业想裁就裁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仅限于四种: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裁减人员;但要根据国家规定给与补偿;应按下列程序裁减人员:(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单位不给减员又不给交社保,可以问清楚单位为什么不办理减员,这问题必须解决的,如果是单位违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
单位公积金开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印章及单位介绍信; 5、如住房公积金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一致时,需提供民主决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