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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与交通肇事罪都可能造成交通工具的毁坏,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为故意;后者为过失。 (2)客观行为不同。前者表现为针对火车、汽车等五种大型交通工具实施破坏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本罪的犯罪构成。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为交通运输的安全,犯罪对象为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和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客观方面表现为造成交通工具倾
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 本
一、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
1、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上,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损坏交通工具”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疏忽大意或者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而损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主要的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持否定态度,或者应当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虽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引
骚扰罪指的是集合多人进行强暴或胁迫的行为,该罪是外国刑法罪名。该罪的特征,一表现在其犯罪形态表现为集团性行动;二表现在行为人实施强暴或胁迫行为,要能达到能够对某一地方的公共安宁构成危害的程度。我国法律目前对于骚扰罪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因此准
如果犯罪嫌疑人因过失造成广播电视设施损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犯罪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判三年以上七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