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2023-02-02 37
普法内容
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如下: 1、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文明、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适用本规定; 3、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台州湾新区全部管理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各县(市)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告。举办重大公共活动、重大民俗活动、重大庆典活动以及其他特殊情形,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举行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4、 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一百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4)军事设施所在地; (5)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9)机场净空保护区内; (10)商品交易市场和建筑工地; (11)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12)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领导。台州湾新区管理机构按照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做好管理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 6、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学校、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和单位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文明、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7、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布设,由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后确定。 8、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建立烟花爆竹进货台账,如实记录烟花爆竹进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供货者等内容,并留存1年备查; 9、 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0、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六)

    2020-07-16 1,178
  • 青岛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青岛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青岛市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如下: 1、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

    2023-01-31 39
  • 2023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枣庄
    2023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枣庄

    2023枣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下: 1、、禁燃禁放时段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2、责任追究 (1)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023-05-17 8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罪

    燃放烟花爆竹的治安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2023-08-26 15,340
  • 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包括哪些?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监督、举报。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监督、举报人。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举报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并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2022-09-11 15,340
  • 中国刑法有规定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吗?

    刑法里面没有规定,是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

    2022-10-08 15,340
  • 禁止在什么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

    2022-03-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烟花证怎么办理的要求 01:01
    烟花证怎么办理的要求

    烟花证办理的要求如下: 1、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资料; 2、安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3、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4、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5、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经营许可

    11,487 15,340
  • 烟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 01:01
    烟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

    烟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如下: 1、名称核准: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 2、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 3、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6,114 15,340
  •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 00:53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1,403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陈友联律师 陈友联律师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医疗纠纷、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136-0045-009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