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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
行为人盗毁人事档案报复单位的构成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不构成盗窃罪。盗窃犯罪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盗窃对象必须是财物,盗毁人事档案的行为不属于盗窃性质。盗毁档案的行为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不是财产所有
犯罪分子被判盗窃罪做完牢不还钱的,被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所以被害人可以要求犯罪分子返还盗窃的钱财。
不符合盗窃立案标准的,可以撤销,符合盗窃立案标准的,受害者只有报案权,没有申请撤销的权利。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
盗窃后销赃,不会增加量刑。但盗窃被抓后,如果能返还财物,则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盗窃罪司法解释 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
一般来说达到1000元就能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不过具体还是要按照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的。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
以下四种盗窃行为会构成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 2、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3、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4、携带凶
盗窃罪立案后抓不到人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销案的。会等抓到人以后再启动侦查程序。若具备以下情形的,会撤案处理:1、没有犯罪事实;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未遂,也仍然实施了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