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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判定问题,我的看法是:1.行为人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构成这个罪。2.行为人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并且有以下三种行为之一的才能构成本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
取保候审和案件审理时间没有关系,人民法院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侦查、起诉和审理,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挪用资金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 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
1、要还。 2、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承担刑事责任后并不表示免除了应负的民事责任。在服刑期满后,仍然要承担归还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责任,仍有还款义务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挪用公款3500元,属于违反单位纪律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能判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挪用的不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且认罪态度较好,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挪用公司公款三十万,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判刑如下: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规定如下: 1、挪用特定款物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下
首先,挪用公款能否采取取保候审,不看拘留多久,而看行为人是否满足了特定的条件。因挪用公款而被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能排除犯罪嫌疑的话,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被释放。若办案机关坚持认为有犯罪嫌疑,需要继续侦查的话,就要执行逮捕或者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