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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
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 2、如果单位没有按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03号令)已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对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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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省人社厅相关负责同志就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人均调整水平仍为10%,内涵要求较去年有变化,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日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以申请,但认定之前的费用单位支付。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人
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如下:江苏省的公民因病需要到本省其他地市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到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质的
倒闭企业的职工补偿标准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补偿标准按员工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需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的,则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0.5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月工资的标准为,员工在劳动关系
企业法人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的,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