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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 1、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购房人贷款后,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2、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 3、房产商开发程序违法,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4、开发商在建筑工程中偷
这个风险是不大的,买房办理按揭银行会先进行评估的,到时候银行会直接将尾款打到卖方的账户,而且一般都是收到尾款后才去物业办理交接手续交房。 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
网络贷款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我国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
1、风险识别的不够准确,监测与分析都有一些误差 2、为求高利息,放弃零风险 3、大多数人都没有信用记录,无法根据信用判断是否为其办理消费贷款 4、对风险控制的范围还不够全面,对个人消费信贷的贷后跟踪处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被迫违约是由于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意愿,但没有还款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
首先确定,你是不应该为其他人作为经济担保的,你具有担保人资格,因为你有稳定的收入和完全行事能力!但考虑到你拿公积金为其担保,你的公积金将不能使用,至其完全付完房款。最坏的情况如你所说,如果其无力偿还债
一般情况下,租客以公司名义签约时,如果证件齐全,不会出现太大问题。但是仍有以下三点需要注意: 1.“三证”检查。房东要检查公司“三证”,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问清单位性质、办公人数等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
口头合同的风险有: 1、因为合同对方的资质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建议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效力无法得到证明。建议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