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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户籍簿(集体户籍提供户籍页面原件及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主页复印件); 2、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3、名义代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4、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股东死亡股权继承公证材料主要有: 一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三是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四是
股权转让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转让人、受让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转让人、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 (一)出让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股转让的应提交《企业法人
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继承人如属于未成年人,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账户上。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是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需要以下证明资料: 1、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涉及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信息,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4、如果其他继承人已过失的,还需要提交已过失其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针对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去递交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申请变更材料比较多,例如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的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等。此外还包括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出资比例表等等。提交申请之后工商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