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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金
可以执行债务人唯一住房的条件具体是: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是,被执行人的扶养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被执行人为逃债而转让名下的其他房屋;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提供面积等同于廉租住房的居住房屋等条件。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
要看是否是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那就需要考虑了,并且很可能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1、最高
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法律没有关于欠债多少会被查封房子的规定。,对于法院会执行房产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第一种情况是,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变卖房产的,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保全;第二种情况是,债权人申请了诉前保全的;第三种情形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