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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毒物品犯罪中认定被告人明知是毒品的方式如下: 1、改变产品形状、包装或者使用虚假标签、商标等产品标志的; 2、以藏匿、夹带或者其他隐蔽方式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查的; 3、抗拒检查或者在检查时丢弃货物逃跑的。
毒品犯罪的侦查措施有:线人或者卧底,电话、网络监控,截获涉毒犯罪人员的通话,日常安全排查等等。 侦破毒品犯罪案件常用的侦查手段措施具体包括: 1、线人或者卧底。这种人员危险性比较大,只是可以掌握内部情报,方便侦破案件。 2、电话、网络监控,
毒品犯罪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危险性小;或者符合羁押转为取保等条件的。
在侦破毒品案件中,有一上线零口供,有一下线口供证实上线有犯罪事实,再加上两人的资金往来数额与口供描述的一致(通过调取银行记录)的,上线的犯罪事实就能被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
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六、特情介入案件的处理问题运用特情侦破毒品案件,是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手段。对特情介入侦破的毒品案件,要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分别处理。对已持有毒品待售或
如果只有下线供述则不成;如果供述有其他口供与其他证据证明是真实的,可以排除刑讯逼供与串供可能,则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毒品案件侦查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内线侦查:隐蔽力量贴靠;拉出“逆用”。 (二)技术手段侦查:交控对象要准确、交控要求要明确、认真分析研究监控材料、要协同作战、严格坚持审批制度; (三)金融调查:
毒品犯罪定罪内容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毒品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非法种植毒
毒品犯罪有下面几个特征: 首先是罪名集中化。意思就是毒品犯罪大多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与容留他人吸毒这三个罪名为主;其中,贩卖、运输毒品就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 第二,毒品犯罪的主体成年轻化的趋势。根据统计得知,八零后的罪犯占80%以
行为人实施了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就会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制造毒品的数量是多少,只要其实施了制造毒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且是制造毒品罪。具体地来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就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