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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口头订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口头订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29 106
普法内容
不宜采用口头订立合同情形有借款合同、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技术转让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建筑工程合同以及保证合同。这些合同若是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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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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