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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想还钱的老赖们就抓住这一规定,以此来达到拒不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
请注意,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欠银行之债导致唯一住房面临拍卖的风险,但仍然存在一些先决条件尚需满足。具体来说,如果有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和其扶养的家庭成员提供居所,亦或得到申请执行人行事认可,可参照当地房地产租赁市场平均租金价格,从中预提并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用房产直接抵债,否则需要拍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唯一的住房”应属于保障债务人家庭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银行设定了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属于非银行抵押房屋,则不能
虽然说法律要保护唯一一套房产,但实际操作中也有可以规避的方法,很多情况下为了追偿,唯一住宅也是会被拍卖的
不管是否离婚,居住所需的唯一房产都不做拍卖的,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可以拍卖唯一宅基地的。其原因包括以下两点:第一,人民法院拍卖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当事人只有享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不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拍卖的财产范围之内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法律没有关于欠债多少会被查封房子的规定。,对于法院会执行房产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第一种情况是,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变卖房产的,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保全;第二种情况是,债权人申请了诉前保全的;第三种情形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