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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
减刑幅度的限制条件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减刑不能少于十三年。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一、在刑事案件中减刑能减几次? 减刑的次数不受限制,但减刑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期限适用普通程序情形1个月: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1.5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2.5个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其服刑时间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其服刑时间不能少于十三年。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刑事案件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 1、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两次拘传(传唤)间隔的
羁押期间算减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
刑事案件追诉期,即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指国家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