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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院的判决要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作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国家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2、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3、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并且不得损害我
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经审查后,认为该外国判决、裁定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承认和执行。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的条件: 1.作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国家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 2.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的外国法院判决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3.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的外国法院判决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并且不得损害我国
需要。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决,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
提交仲裁的仲裁机构是必须要有双方国家的人参与才行。并且关于国仲裁裁决与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一情况我们适用的是国际上广泛同意的才执行,对于一些还没有得到国际认可的可以不执行。
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经审查后,认为该外国判决、裁定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相关法律的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请求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必须是需要在中国领域内执行的; (3)审查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4)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要到国内申请承认。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对当事人财产进行了分割,但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国内,需要回到中国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在中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直接由中国法院执行。如果作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有互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监外执行的条件: 患有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肚子里有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 没办法自己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怀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