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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主张离婚的,可以收集对方失踪满两年的相关证据,申请法院进行公告。然后,再根据失踪公告,提出离婚主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
夫妻一方失踪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一方要向法院申请另一方失踪,法院要宣告失踪; 2、失踪方被法院宣告失踪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对上述问题没有规定,但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三个月以后方可提出离婚。一【《民诉法》对申请宣告失踪的规定】第一
一人失踪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民典法》第
1.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方失踪,那么不能够协议离婚,只能够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告可以先去公安机关报失踪,或者由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无法找到下落的证明,然后再凭人口失踪的报案记录或证明到法院立案起诉。一方失踪的,一般需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经常居住地”是相对于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而言。如果在地级市长期居住,但分别有几处居住场所,且居住
如果起诉离婚的时候对方失去了联系,那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我们可以让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去公告相关的文书,公告期满之后,则视为他已经收到了相关的文书; 第二、在公告送达完成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话,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