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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加名行为应当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男方在变更产权登记后,如无特殊情况,便不可任意撤销该赠与行为。也就是意味着,只要女方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那房产就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还是两个人都出资,无论是全款买的房,还是贷款买的房,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也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房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