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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之规定,淫秽物品是包含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物品。鉴于淫秽物品主要是通过视觉、听觉的方式表达其自身内容的,其内容主要涉及性行为和对色情的宣扬,故判断一个物品是
做亲子鉴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鉴定人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我国法律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淫秽物品鉴定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现场检查,就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传播淫秽物品发的现场进行检查登记; 2、询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犯罪活动的询问记录; 3、先行登记保存,对于容易流失的淫秽物品证据
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替他辩护,根据案件作无罪或罪轻辩护。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
淫秽物品鉴定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现场检查,就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传播淫秽物品发的现场进行检查登记; 2、询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犯罪活动的询问记录; 3、先行登记保存,对于容易流失的淫秽物品证据
实践中,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把握传播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淫秽物品主要指的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具有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如果是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是不属于淫秽物品的。并且,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
去做工伤鉴定需要带的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办对鉴定者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