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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安装电梯,电梯属于建筑物区分的共有部分(设施),归区分内的所有权人共有。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区域需增设电梯
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 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按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
一楼不同意装电梯法律依据具体有:1、区域需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当满足城乡规划、建筑结构与消防等方面相关安全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意见的相关要求来增设电梯;2、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
一楼住户上下楼无需使用电梯,因此加装电梯时不用承担电梯的加装费用,同时还需减免物业费及电费,并给予一楼住户一定的现金补偿,因为在加装电梯之前,旧小区一楼的房子更受欢迎,可一旦加装电梯,一楼房子的优势便
各地区政策不一,以河北为例,2018年3月《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开始施行,老小区将能安装电梯。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会投资等其他合资金加装电梯。 旧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电梯也属于共有物
7楼以上必须装电梯是1999年实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2、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
私人电梯只要是自己家里人用,不是和别家共用,那么就不属于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管理范畴,不需要使用前和定期的强制检验,也就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但是如果该电梯用于出租或是用于商业用途的,那么就必须进行强制管理。电梯安装完成后,电梯安装单位要把电梯
停车位因建电梯被占用业主能否要求拆除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电梯公司占用业主车位建造的电梯如果是未经过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的,应当拆除。因为这种情况业主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但如果拆除电梯所造成的损失会大于业主原本受到损失的利益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