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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第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第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承包人、第三人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承包人和第三人对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等都属于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如果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应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
建设工程的侵权责任有什么? 施工企业与施工行为有关的侵权行为: (一)从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来看,施工领域侵权行为主要集中在: 1.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缺失导致侵权。 2.施工方法不当导致侵权。 3.未遵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 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
项目法人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2、进行资格审查,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制造等单位;3、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工程、材料、设备等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通常,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协议方式和投标方式,是通过确立承发包关系方式的不同而区分的。协议方式,即承发包双方采用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确定承发包关系。则投标方式指建设单位打算定标底后,以公开招标或指定招标来邀请施工企业投标,并